我在2019年11月6號的總質詢中,就已經針對橋樑檢測的廠商提出質疑,因為在107年橋樑檢測報告中,每一座橋應該要有兩張照片,證明有第一次檢查和第二次檢測,以確保安全,卻有許多組的照片看起來一模一樣!當時因為南方澳斷橋事件,所以也引起注意。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yt.lien.lawyer/posts/723994958110381
但事過境遷以後,工務處的檢討回覆我什麼呢?他們告訴我:「系統查證因直接使用檢測者的照片,所以QA和QC的照片會一樣;現場查證的做法也應從相同角度拍攝才能確認問題,所以照片也會很雷同。」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yt.lien.lawyer/posts/737663360076874
根本沒有要處理的意思。
現在發生太魯閣的悲劇,楊文科好意思說#持續監控新竹縣橋梁安全預警系統
事實上是,除非出人命,不到最後一刻,都不會承認自己的錯誤。
請楊縣長立即說明要不要重新全面檢討新竹縣橋樑檢測的問題。